台湾小情侣同居没钱吃饭 17岁少女为养男友3度卖淫(图)
台湾新北一名张姓男子和一名17岁的少女交往同居,但是两人因为经济困难急需生活费,张男竟然要自己的女友以每次3000元的价码下海卖淫,并且透过LINE以及网路聊天室来揽客,前后交易成功3次。法官考量到女子是自愿下海,而张男事后也获得女方父亲原谅,因此最后将张男依照意图营利媒介未成年性交罪判2年徒刑,缓刑4年。
小情侣急需生活费 17岁少女为养男友3度卖淫(示意图/达志影像)
两人去年7月被警方利用钓鱼查获,少女被警方逮捕时供称,是因为爱男友才会同意卖淫,张男也坦承推女友下海,不过少女却袒护男友表示自己是因为太爱男友才会同意卖淫,而且赚来的钱都是自己保管,两人会用这些钱来吃饭。
法官审理此案后认为,两人是因为生活困顿才会仲介和下海卖淫,因此情况较为特殊,加上张男事后也和少女父亲和解认错悔过,张男被起诉的《意图营利媒介未成年性交罪》最轻本刑3年仍属过重,因此判刑2年,缓刑4年,因性交易所得都是由女方所保管,张男也没有支配权,因此将不会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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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5)
沙隆巴斯光年
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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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正常啊,这种事
幕幕呆奢侈品代购
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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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海卖淫
陶小桃美国代购
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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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弯人和大陆一样
桃新月
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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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啊
STAT不考A不改名
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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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情侣,没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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