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地产 | 海外开发商或被允许豁免附加税,政府新提案备受关注
新州政府已向州议会提交一项法案,有可能会改变外国开发商附加印花税以及附加土地税的征收方式。
如果获得通过,这项法案将规定,如果土地是通过在澳洲注册的公司购买,并且开发项目在10年之内完成的话,外资开发商可获得已缴纳的8%附加印花税和2%附加土地税的退税。这表示开发时间限制将被延长5年。
该法案也建议对符合资格的外资开发商提供(附加税)直接豁免。要想获得直接豁免,外国开发商必须先取得预批成为具有受豁免资格的(不动产)受让人(exempt transferee),当纳税义务发生时,豁免资格必须已获批准。
如果事先没有取得预批,外国开发商则必须等到开发项目完工,且满足所有豁免条件时,才能申请附加税退税。
豁免预批可能会带有某些附加条件(例如,必须开展之前提出的开发项目),如果开发商最终未能满足这些条件,可能将被追偿未缴部分税费,还可能会面临追加处罚措施。
此法案在2017年11月14日已经获新州下议院立法会通过,并于2017年11月15日提交新州上议院立法局,但上议院尚未对就是否通过此法案开展辩论。
如果获得通过,此项法案将给亟需确定性的外国开发商开出一剂定心丸;在新州,外资公司更易满足成为“总部在澳洲的开发商”所需的条件,而在昆州和维州,政府都对雇佣本地人和如何开展采购有十分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