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财有道 | ASIC将挥起监管大棒打击“有毒”金融产品
据澳洲媒体报道,在获得联邦政府授权后,监管机构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下称ASIC)预计将在8月份对首个问题金融产品发出禁令。
该机构在今年4月已获得批准,得到了介入可能造成重大损害的金融产品的权力(Product intervention power),但至今尚未实际行使。一旦ASIC挥起棒子,会对金融行业会产生什么影响?澳财网特约评论员、博满金资首席执行官高松谕进行了解读。
ASIC副主席KarenChester周三表示,监管者将开始与业界就个别产品和整类产品禁令进行磋商。
“产品干预能力是ASIC监管机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ASIC目前可以介入,并有针对性地、及时地对致使消费者损害的金融产品采取措施。”Chester女士如是说。
据悉,预计将出现在监管机构目标中的产品包括二元期权、差价合约(CFDs)和某些垃圾级别的保险。预计ASIC将在8月份针对其第一个例子出台禁令。
“产品干预能力不是一个新概念。在澳大利亚以外,正如美国、英国、欧盟、香港和台湾地区的司法机构都拥有产品干预权。”
据了解,ASIC推动其产品干预能力已经有约六年的时间。Choice 首席执行官Alan Kirkland表示,这项权力将使得金融服务业与其他行业保持一致。
“相当于产品召回”
“这样的做法其实相当于,家用电器或汽车产品出现问题时,其行业监管机构可以强制该产品的公司将产品召回。但直到现在,金融行业中还没有过这样的先例。”Kirkland先生说。
与其他司法管辖区,比如英国,不同的是,ASIC并不拥有立即禁止产品的权利,而是需要走一些流程。
一旦ASIC发现某一产品正在造成或导致严重的消费者损害,它必须将其与利益相关者进入公开询问期。
《澳洲金融评论报》认为,如果单一产品可能造成重大消费者损害的情况下,该询问期可缩短到大约三到四周。
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该协商期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而这就增加了在确定问题、开始征询到发布禁令的过程中,可能会损害更多消费者利益的可能性。
消费者行动法律中心首席执行官Gerard Brody表示,新法律对当前程序进行了巨大改进,迫使监管机构进入法律程序,并可能会看到一些需要数年才能解决的情况。
“积极进展”
“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发展。我们有一份产品名单,这些产品会对消费者造成相当大的损害,现在我们监管机构终于有权利对他们下手了。“Brody先生说。
在众多产品类别和服务商中,Brody先生表示希望ASIC能够先出台政策,针对信用修复公司、预算服务以及“先购买,后付款”的金融科技公司。
据悉,金融服务调查委员会、生产力委员会、财政部以及海恩专员的银行业皇家委员会最终报告都对此次赋予ASIC新权利表示了支持。
ASIC目前已经发布了咨询文件313和监管指南草案,并将于8月7日前寻求行业反馈。最终的监管指南将于9月发布。
ASIC咨询文件313:产品介入权力,图/ASIC官网
ASIC可能会在最终指导发布之前,行使权力。
该咨询文件还探讨了使用自动续存的定期存款问题。
在2009年,ASIC发现一些银行故意试图通过在某些特定定期存款上,支付非常高的利率,并佐以其他银行非常低的利率进行对比,来混淆存款人。
“迎合消费者的推广”
“一些产品的市场营迎合消费者心理,针对退休人员希望获得稳定高回报的安全投资,且不需要太费心思。”该报告写道。但银行会定期改变组合,没有持续关注的投资者可能会发现自己被低回报的产品所困扰。
“如上所述,ADI建立的双重定价意味着这些产品的运作方式与消费者的期望不一致。如果有监管机构介入的话,对消费者而言是有利的。”
ASIC表示将要重点干预的一个行业是汽车贷款行业。行业中出现销售人员以高于基准利率700个基点的价格向客户出售汽车贷款,在ASIC采取措施后,销售人员将为此付出高额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