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有5000个成年女孩,被自己父亲“荣誉谋杀”(组图)
很多你以为天经地义的权力,与生俱来的权利
其实是最近几十年才在不断的斗争中争取到的
01
强奸犯应该被送进监狱,妇女有权保护自己,不受他人侵害,这应该是常识吧?
不一定。
图中这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叫Franca Viola,意大利西西里人。
17岁那年,她的前男友Melodia带着12名黑手党暴徒闯入了她的家,绑架了她和她8岁的弟弟,然后在8天的时间里,多次强奸了Franca。
Melodia对她说“现在你别无选择,只能嫁给我了。”
他说这话不是因为他有吓人的背景,也不是因为他疯了,而是因为那时候的意大利,有一条很人类的传统:如果强奸犯事后以“修复式婚姻”的名号迎娶受害人,那么罪行将被勾销。
这根植于当时意大利非常夸张的童贞崇拜。几代以来,人们看待性侵受害者都基于这样一种逻辑:被人糟蹋了,以后也没人要。与其声张正义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未婚先性,让家族蒙羞,不如干脆嫁给强奸犯,然后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上百年来一直如此,从没有人敢公开拒绝嫁给强奸犯。
左边是viola
然而Viola拒绝了,她不要嫁给强奸自己的人,她拒绝“修复式婚姻”,并且一定要去警察局告发指认Melodia。
虽然在录口供的时候,她多次出现崩溃的状态,但她最后还是把口供录完了。
然而她的选择,在当时的意大利西西里岛完全不被人理解。
未婚夫解除了和她的婚约。他们一家人遭到了邻居的白眼和鄙夷。他们的葡萄园和小屋被蓄意放火,父亲甚至收到了死亡威胁——一切都因为她拒绝嫁给强奸她的人。
她拒绝嫁给强奸犯的事情,居然登上了报纸的头版头条。
因为她居然是这么多年以来,西西里岛第一个公开拒绝“修复式婚姻”,告发强奸者的女人。要知道到现在,意大利依然是一个强奸案频发的国家,当年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忍气吞声地嫁给了强奸自己的罪犯。
简直是网上这个段子的现实版本:
只不过网上口HIGH他们都知道要蹲监狱,但在那时的意大利不需要。
看到这,你一定以为这件事非常久远,以为这样荒唐的法律来自远古的蒙昧时期。
其实不然,Franca被强奸那年是1965年,而这条法律一直到1980年才被废除。
而在其他一些国家,这样的法律被废除的更晚,甚至至今存在。
在意大利,它叫“修复式婚姻”。在北非,它叫“强奸法”,在黎巴嫩,它存在了七十多年。
而土耳其的议会甚至在认真探讨要不要将这样的法案立法通过:
恐怖的时代,离我们并不远。
02
中国有一句俗语,叫“虎毒不食子”,这应该是放眼世界皆准的法律和道德底线吧?
其实不然。
这个女孩叫Banaz Mahmood,是一个在英国生活的伊拉克人。
在2006年被谋杀之前,她至少报过5次警,去过三次警察局,一遍又一遍向警察叙述自己的恐惧。在首次被谋杀最终躲过一劫之后,她在医院录下了自己的惊恐万分的样子。
“他要灌醉我。”
“他要掐死我。”
“他一定会杀了我的,我跑不掉的。”
然后她一个一个说出了未来会杀死自己的男人的名字,每一个名字都是他的家人,其中带头的,是他的父亲。
很难想象被自己的父亲追杀是什么感觉,是多绝望才会说出“我跑不掉的。”,那段短片现在youtube上能看到,是我至今看过最绝望的短片之一。
在录制这段视频后1个月内,她神秘失踪了。后来,警方在伯明翰市的一处后花园中挖出了一只手提箱,并在里面发现了巴娜兹已经腐烂的赤裸尸体,她显然是被勒死的,用来勒死她的鞋带仍然挂在她的脖子上。
凶手果然是他父亲和他叔叔。
杀人理由是“她逃脱了父亲给他安排的包办婚姻,让父亲蒙羞。”
而且她的父亲和叔叔都知道,Banaz之所以逃离那段包办婚姻,是因为常年遭到丈夫虐待,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遍体鳞伤。之前Banaz甚至因为受不了家庭虐待上吊自杀。
但这依然没有意义,他们依然坚持要Banaz回到她那个恶棍丈夫身边服侍他。如果Banaz要跑,他爸爸就会亲手杀掉她。
凶手马哈默德
这种女孩子被亲生父亲伙同家族里其他男性一起谋杀,被这些刽子手们冠以一个冠冕堂皇的名字:
荣誉谋杀
荣誉谋杀的案例一点都不少。
2005年2月,土耳其裔的Hatun Aynur在柏林大街上被她三个兄弟谋杀。
在法庭上,三兄弟中最小的那个说:
“他姐姐放荡的生活方式损害了家庭的荣誉,只有她的死亡才能让荣誉重新返回家庭。”
而他姐姐Hatun Aynur“放荡”的证据,就是不愿意和堂兄结婚,并从土耳其逃到了德国。
2015年,同样是在德国,一对夫妇趁着19岁的女儿熟睡时,将女儿掐死。
理由更是可笑,因为他们的女儿和她的男友发生了婚前性行为。
这还都是在欧洲,在中东,在印度,在巴基斯坦,这种“荣誉谋杀”的罪行更是罄竹难书。
比如巴基斯坦网红巴鲁奇因为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时髦照片发表女权言论,被她兄弟勒死。
巴基斯坦,怀孕3个月的25岁的女子法尔扎纳因为违抗家族的指婚,被20多位亲人拳打脚踢,并用石头砖块砸死。
我至今也不知道谋杀一个女人,谋杀自己的骨肉至亲有何荣誉可言,但可笑的是,在上面这些国家,他们整个社会不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连法律都会为此网开一面。
荣誉谋杀的罪犯,要么被轻判,要么干脆无罪。
非常恐怖。
03
很多人以为“男女平等”是天经地义,但事实上这是最近几十年才有的观念,在政治上至今属于进步的思潮。
一百年前,要求女性也要有投票权的女人被大批抓捕入狱,在狱中绝食抗议,又被时任内政大臣格拉斯顿下令强迫灌食。
但一直到1928年,英国女性才真正拥有投票权,这已经是最早的国家之一了。瑞士,直到1971年才给妇女投票权。沙特阿拉伯直到2015年才逐渐放开对女性选举的一点点缺口,还有更多更多国家,至今妇女也没有选举权。
注意,这里只是投票选举的权利,女性参政被选举的权利,现在全球范围内依然只有个名头。
一直到1960年,美国的女性才可以合法使用避孕措施让自己可以享受性生活,而不是一直怀孕一直生孩子。
到现在,在中国一些省的农村,女人依然无法上桌吃饭。
中国的的一些男性企业家,依然说着令人匪夷所思的话。
在世界的某些地方甚至美国,女人不能控制自己的子宫。
在约旦、沙特、伊朗的大街上,女人必须遮住自己的脸才能上街。
在中东和北非的一些地方,女人不能主动向丈夫提出离婚,每年超过5000人死于“荣誉谋杀”。
这些地方依然认为女人是物品,是应该被家族随意支配的棋子。
依然不认为女人也有人权,也需要追求幸福。
所以你要问我是否支持男女平权运动,我是一万个支持的。
我知道后台有很多很烦微博女权的人。
我也很烦,比如我今天看到一个博主,各种逻辑谬误,一定要得出中国男人最坏,中国女人最好的结论:
但你们要明白,这是她们获取流量的一种方式,不能因为这一批脑残,就得出所有女性主义者都是脑残的结论,这也是以偏概全了。
在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女性权利依然在被侵犯,依然要被保护。
这不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战争,更不是中国男人和世界男人之间的冲突。
这是文明和愚昧,进步和落后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