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悉尼男子“捡到”一栋房,转手卖出$140万!澳洲竟还有如此“奇葩”的法律(组图)
悉尼一名地产中介不花一分一毫“捡”到了一栋房,并且根据“逆权侵占法”获得了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如今,他转手以140万澳元的价格转手了这套房产,瞬间晋升为百万富翁。
1998年,当时还是一名房屋中介的Bill Gertos在Malleny Street附近拜访客户时偶然发现了这套位于Ashbury的三居室独栋房屋。当时这栋房子的女住户已经去世了,房子内部年久失修,破烂不堪。得知这一消息后,Gertos便决定将房子据为己有。为此他换了锁,并花重金请了工人重新修缮了这栋房子。
这栋位于Malleny Street6号的房产(图片来源:Domain)
在过去的约20年时间里,Gertos一直将这栋房子出租。根据澳洲的“逆权侵占”法,“擅自占用者”只要在房子内居住满12年,就可以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即使没有房主的许可,因此,Gertos最终拿到了所有权。
不过,为了获得房子的所有权,Gertos曾经还打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
据《悉尼晨锋报》报道,这栋房子的最后一任所有者Henry Thompson Downie于1947年去世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也没有说明这栋房产的归属问题。
Downie 95岁的女儿乔Joyce是前主人直系亲属中最后一位仍然健在的家族成员,她的侄子Grahame当时表示,应该推翻将房产所有权授予Gertos的决定。
(图片来源:Domain)
“直到2017年11月一名警察来敲我们家的门时,我们才知道我们的祖父辈拥有这套房子。这是我们家的房子,但它却被白白拱手让人了,这真的是晴天霹雳啊,”Grahame说道。
Downie一家人声称他们才是房产的合法继承人,并申请了强制令,理由是Gertos并没有“公开的”占有这栋房产,而这一标准在占住者的权利条件中有明文规定。
Gertos表示,他愿意给Downie一家人30万澳元让他们放弃对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主张。
“这很好变通的,我希望这个问题能得到解决,但遗憾的是,他们和我的想法不一样。如果没有我,这栋房子早就成了‘老鼠窝’了,”Gertos说道。
(图片来源:Domain)
今年6月,Gertos在最高法院打赢了官司,这栋位于Malleny Street 6号的房子终于是他的了。
据CoreLogic记录,这套房屋曾于去年2月挂牌出租,租金为每周550澳元。
(实习:Gl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