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港姐”朱玲玲有多厉害?甩霍震霆后又嫁百亿豪门,郭晶晶的婆婆靠的绝不只是美貌(组图)
香港才女林燕妮曾评价道,在香港有两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人,一个是周润发,另一个是朱玲玲。
朱玲玲又被称为“最美港姐”,是霍震霆的前妻,郭晶晶的婆婆。离开霍家后,她又嫁给百亿富豪罗康瑞。
怎么看都是命好。
无限风光的背后,是她无与伦比的睿智和气度。
1958年,朱玲玲出生在缅甸的一个侨商家庭,家境优渥,父母恩爱。
她童年时,举家移居香港,依旧无忧无虑。
19岁那年,朱玲玲参加了港姐选美。
此时的她模样标志,笑容甜美,热情活泼,拿下港姐第一和“最上镜小姐”,成为香港小姐史上第一个双料冠军。
朱玲玲(中)
一夕之间,她成为全港男生的梦中情人。
每个人都想追她,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其中就包括霍英东的大公子霍震霆。
霍家在香港的地位非同凡响,堪称“豪门中的豪门”。
霍震霆为了追到朱玲玲,天天邀她出来玩,钻石珠宝相赠,浪漫手段用尽。
豪门公子爱上美丽港姐,这桩美事很快就在港岛传开。
在朱玲玲面前,31岁的霍震霆表现的大方、体贴和绅士,让她感动不已,芳心很快就投降了。
风头正盛的朱玲玲,拍完一部《玛丽关七七》后就退圈了。
这是她短暂的演艺生涯里唯一的一部电视剧。
做霍家的儿媳,就要学会收敛锋芒,不能在演艺圈抛头露面。
拿下港姐冠军9个月后,朱玲玲退出演艺圈,嫁入霍家,开创了港姐嫁豪门的先河。
霍家很重视朱玲玲,婚礼给足了排场,350桌宴席,每桌花费2000元,还有给朱家的1000万港币礼金。
全香港的名流显贵都来捧场。望着空前繁华的景象,朱玲玲喜不自禁,她给姐姐打电话,喜悦顺着电话线蔓延过去:
“姐姐,祝福我吧,我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天真烂漫的她,对未来的设想全是美好的,直到进门后,她才发现生活与想象全然不同。
霍家规矩森严,不准随便抛头露面,不准在外经营家族外的生意,甚至连用首饰都要写借条,用完立刻归还。
朱玲玲在香港中环开俱乐部,被霍家发现,只能作罢。
她不死心,又跑去英国开首饰店,结果又被狗仔爆料,遭到霍家警告,无奈之下便退出了。
当然霍家也不是不给她露脸的机会,丈夫出席重大场合,总是将她带在身边,督促她履行女主人的职责。
朱玲玲说着流利的英文,举止落落大方,气质斐然,每次都能把现场的气氛调节的很融洽。
霍震霆很满意,这也是当初父亲要他追朱玲玲的理由:
“那时,我和震霆常常要到国外,为体育会籍问题奔波,震霆需要知名度,这对在国际上开展有关体育外交活动有帮助……”
朱玲玲家庭良好,形象健康,气质出众,知名度也够高,是霍家长媳的不二人选。
至于她引以为傲的容貌,恰是最无关紧要的。
无论是陪丈夫应付社交还是被迫放弃开店,都限制了朱玲玲的自由。
她觉得窒息,这种一眼望到底的日子何时才算完?
于是她向丈夫提出分家,渴望获得自由,却遭到霍震霆斥责。
彼时她已经给霍家生下三个儿子,地位稳如泰山,却仍得不到最宝贵的自由。
心灰意冷的朱玲玲先后两次搬离霍家,第二次带着小儿子霍启仁搬出去,闹得人尽皆知,霍英东面子上挂不住,亲自把儿媳请了回来。
可是朱玲玲的心已经不在霍家了。
为了家族面子,她和霍震霆在外仍扮演恩爱夫妻,却连合影都不愿意,一回到家中,她马上拉下脸来,两人互不干扰。
媒体总是能嗅到蛛丝马迹,关于两人离婚的消息不胫而走。
但这些都被霍家否认了。
2006年,朱玲玲在公开场合表示“已用回朱姓”,霍震霆也间接承认了离婚。
据说一年前,两人就已秘密签订离婚协议。
除了感情不睦,朱玲玲向往自由外,这段破碎的婚姻还与两个人有关。
2000年7月,霍震霆和一名内地女主播传出绯闻,朱玲玲责问对方,霍震霆起初还肯敷衍,问多了便不耐烦的回答“男人嘛,这种事难免”,激怒了朱玲玲,两人大吵一架,关系更差了。
第二个人,就是朱玲玲的现任丈夫罗康瑞。
两人之前是朋友关系,朱玲玲经常把婚姻中受的委屈向他倾诉,两人边喝咖啡边闲聊,心情放松许多。
媒体刊登出两人拍拖的消息,霍震霆大发雷霆,找朱玲玲兴师问罪。
这次过后,朱玲玲再没回头。
2008年11月,她同罗康瑞正式注册结婚。
苦恋她八年的罗康瑞终于同心上人修成正果,宣布她就是罗太太,可以拥有自己的46亿身家。
年逾五十的朱玲玲保养得宜,婚宴上光彩照人。
好事的记者跑去问霍震霆作何感想,霍震霆没好气地回答:“Good Luck !”
一入豪门深似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去年,罗康瑞的家族被曝出豪门争产,六个兄弟争夺600亿家产。
又是一场恶斗,朱玲玲难免不受影响。
不过至少,在媒体的镜头下,她和罗康瑞在一起时,总是笑靥如花。
2012年,霍启刚和郭晶晶大婚,媒体采访朱玲玲,问她有无家规约束儿媳,她笑着回答:
“现在都是摩登家庭,哪有什么家规、家教约束郭晶晶。”
从霍家的长媳晋升为婆婆,她对自由的向往始终未变。
如今的朱玲玲依旧美丽从容,她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做慈善,被称为“慈善皇后”。
像朱玲玲这样的女人,年纪越大越有智慧,还特别有趣。
任谁会不喜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