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村支书被判无期:抓捕现场收缴金条31公斤(组图)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消息,9月14日,北京市二中院对市检二分院提起公诉的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原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石凤刚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等15项罪名分别判处石凤刚、石阳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判处于万、张亮等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图片来源:京法网事
市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13至2018年间,被告人石凤刚通过把持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基层组织的控制权,伙同石阳及其组织成员多次在辛庄村内有组织地实施贪污、索要及收受贿赂、职务侵占、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在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纵容下,大肆毁林占地,垄断农村资源,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同时,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对群众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相关执法人员或拉拢腐蚀或打击报复,并公然实施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等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了以石凤刚、石阳为组织者、领导者,以于万、赵书连等5人为骨干成员,以张磊、冯超等6人为积极参加者,以洪阿男、韩金龙等7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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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凤刚、石阳组织、领导于万、赵书连、张亮、洪阿男等人,形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当地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据此,市二中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罪行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家属、群众代表及新闻记者旁听了公开宣判。
成柜的茅台、成袋装的百万现金……抓捕现场收缴金条31公斤
据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报道,2018年8月25日深夜,一场精心部署的抓捕行动,在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悄然展开。警方的一号抓捕目标,是长辛店镇辛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石凤刚。
如同宫殿般的院子里,各项娱乐设施应有尽有,车库里停了20多辆豪车,金条珠宝,名烟名酒,奢侈品牌随处可见,数百万现金一袋一袋随意摆放在家中。经清点,除去车辆和奢侈品外,侦查员现场收缴现金720余万元,金条31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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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石凤刚通过贿选、拉拢等手段,成功当上了辛庄村党支部书记。也就是在这一年,与辛庄村一路之隔的园博园工程全面开工建设,辛庄村即将展开大面积棚改工程,村里的土地面临大规模拆迁,全村的拆迁总费用接近20个亿。作为村里的一把手,石凤刚率先知道了这条消息。
2016年9月至2018年8月间,石凤刚团伙通过伪造土地租赁合同、毁林建房、抢种、抢建抢拆、提前入户测评、提高补偿价格、隐瞒违建性质或公司无实际经营的情况等手段,意图骗取房屋、树木或停产停业等非住宅腾退补偿款,共计人民币5.8亿余元。
如果说,石凤刚对村民实施的是软暴力,利用手中职权,压榨百姓利益。那么他的儿子石阳,则是一副二世祖的嘴脸,行为猖狂,身旁长期豢养着一群打手,稍不顺眼便会拳脚相加。
2013年,9月董某、郭某将车子停放在石凤刚的家门前,引起了妻子赵书连的不满。石阳得知后,找来打手殴打董某,待董某逃回单位之后,石阳还纠集多人用车辆封堵院门,第二次暴打董某,并将赶来说情的郭某一并打伤。
2014年7月15日上午,在辛庄村南侧某军训场地,石阳驾车擅自闯入这里,不顾执行警戒任务的战士刘某的警告和劝离,强行驾车将刘某撞倒,并辱骂在场执行任务的战士翟某等人。
2016年2月5日凌晨,在本市朝阳区三里屯全明星酒吧,石阳率领着一众随从喝酒,因琐事与被害人高某发生纠纷。
2016年9月,丰台区城市管理监察中心的监察员老范,因为举报石凤刚家的违建,被这伙人盯上了。
2017年6月9日张先生驾车从辛庄村内经过,结果被村里的联防队员,将车强行扣留。
2017年7月29日下午3点多,因为石板山地界问题,石凤刚的妻子赵书连现场组织策划,故意制造摩擦、挑唆矛盾,纠集数百村民到石板山聚集滋事。两天后,7月31日,从早上7点开始,赵书连组织辛庄村村民数百人,围堵长辛店镇政府,造成镇政府长达六个小时无法正常办公。
2018年8月25日,经过近一个月的补充侦查,一个以石凤刚、石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当地形成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718专案组决定,兵分多路,对26名团伙成员展开收网行动。
2020年9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