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自杀事件频发 中国教育部急颁导师准则(组图)
今年传出多起研究生自杀事件后,舆论再次表达了对高校导师滥用职权、欺压学生的担忧。
11日,中国教育部发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对研究生导师颁布10个“不得”,其中包括“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此事在网络引发舆论热议。
导师"十不得"出炉:禁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据官方的央视新闻app报道,中国教育部是针对当前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行为划定底线。
据中央社今天报道说,自杀频传,中国教育部对研究生导师颁布十个不得。该报道引据中国教育部官网发布,导师被定位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这10个“不得”还包括: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网友评价不一
针对教育出台的这项规定,网友们纷纷表示赞同。
有网友点赞称,准则中没有过分与苛刻的要求,这些都是正常导师应该做到 的正常操作,符合传道受业解惑的师德。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主要还是看行动,如果没有落实,没有制约力度来喊话,就是废纸一张。
还有网友表示,相关部门应该采取具体措施,万一导师违规,学生不但有地方举报,而且能落实,而不是被各种方式把操作变得“不违规不随意”。
研究生频频自杀事件
近年来,中国高校频频传出研究生自杀事件,令人心痛不已,也引发广泛关注。舆论再次表达了对高校导师滥用职权、欺压学生的担忧。
2020年10月13日,大连理工大学一名研究生在实验室自缢身亡,这名研究生在遗书中提及为了逃避找工作而考研究生,却遇到不负责任的导师,自己的研究生生涯从而处于“浪费时间”的状态,令他面临身心压力。
2020年5月1日,中国传媒大学艺术学院黄姓女硕士生坠楼身亡。自称家属的网友事后发文指控薛姓导师多次刁难毕业论文,不让通过,导致黄女精神崩溃,坠楼自杀。她原本再过一个月即可毕业。
2019年12月25日晚间,南京邮电大学材料学院一名硕士研究生,在实验室用一把火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多名学生事后指控张姓导师长期对这名研究生谩骂压迫、人格侮辱,还逼迫在承诺书签字延毕,并要求赔偿不合理的实验费用,导致该生罹患重度忧郁,最后不堪重负。
2020年1月1日,南京邮电大学通报,已取消张姓导师资格,并将这名教师指导的研究生全部转由其他导师指导。
2018年3月下旬,武汉理工大学研三在读学生陶崇园坠楼身亡,事发后,其姐姐在网上发文称弟弟长期遭受导师压迫,甚至要叫导师“爸爸”。
2017年年底,西安交通大学在读博士生杨宝德被发现在西安灞河中溺亡。其女友称,杨宝德读博期间,女博导周筠曾安排他做许多琐事。后来校方称,周筠确实存在让学生到家里打扫卫生、陪同超市购物、洗车等行为,周筠的研究生招生资格被取消。
学生不堪重负背后 导师权利不受制约
陶崇园(右)生前跟姐姐(左)和妈妈(中)
据BBC中文网消息,大部分中国高校的研究生和博士生教育都实行导师制。某种程度上,导师甚至可以决定学生的命运。课题研究、论文发表、能否按时毕业等事项上,导师都有决定权。
知乎、豆瓣等论坛上,不时有中国研究生控诉遭导师压榨,比如“给研究生的劳务报酬不公开透明”、“给导师干活不计劳务”、“导师平时总有乱七八糟的杂事,自己懒得抬腿,都交给研究生去干”,等等。
内地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对BBC中文表示,教师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确实存在。他认为,应建立健全的导师制,给教师充分的导师权的同时,明确教师的职权范围。
“比如,导师可以让学生从事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工作,而如果所从事工作与学位论文无关,则要征得学生同意,且需要支付报酬,导师不能把学生作为廉价的打工者使用,”他说。
熊丙奇还指出,目前学生权利受到伤害后,维权往往只能寻求媒体。他建议,实行学生自治,通过自治性质的学生会,参与学校的管理、监督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