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解释新法反制外国制裁,可在中国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图)
中国商务部官网10日刊出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的“答记者问”。中国商务部9日公布“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其中明定,经中国官方评估确认,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者,可由主管部门发布“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的禁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中央社昨天报道称,中国推新法反制外国制裁,称维护自身权益。消息说,中国商务部9日公布“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后引发关注,相关负责人今天强调,这是为了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但并未说明中方会采用何种“必要反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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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官网10日刊出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的“答记者问”。相关负责人并未点名美国,但表示“长期以来,有国家推行单边主义,禁止本国人与有关国家间的经济往来,还胁迫其他国家企业和个人停止与有关国家的经贸活动”。并称不当域外适用的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对中国企业的正常经贸交往造成了不利影响。据这名负责人说,为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公布这项办法,其中借鉴了国外立法经验,并强调不会影响中方承担的国际义务。该报道称,相关负责人并未回应中方第一个禁令是否很快颁布,但表示办法本身“不锁定特定国家,不锁定特定领域的特定交易”。
据发布,这项办法的适用对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制度安排上,包括:及时报告、评估确认、发布禁令、司法救济等。被禁止或限制与第三国(地区)展开正常经贸及相关活动的,应在30日内报告;因此遭受损失的可在国内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评估确认方面,将建立由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领头,具体事宜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根据办法,中国政府可以从两个方面提供帮助:一是“提供指导和服务”,二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支持”。
这名负责人强调,如果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的域外适用,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损害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但并未未说明中方会采用何种“必要反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