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修例要求区议员宣誓,违誓者五年内不得参选(图)
香港政府拟修例要求区议员宣誓,若违反宣誓内容将被取消资格(俗称DQ),五年内不得参选。
香港泛民派在201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中,首次在多个选区大获全胜。港府今天则拟修例要求区议员宣誓,违誓者五年内不得参选。(档案照)
据《星岛日报》、香港电台等报道,香港行政会议建议,行政长官指令应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完善宣誓安排,及列明违反誓言的处理机制和法律后果。
港府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解释,建议修订《宣誓及声明条例》、《立法会条例》、《区议会条例》等。除《基本法》104条下包含的公职人员之外,区议员都必须宣誓。
至于宣誓的规范,就包括清楚界定“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准则、加入具体宣誓要求,例如要真诚、庄重地宣誓,必须准确、完整地宣读法定誓言等。另外,监誓人划一由行政长官或其授权的人担任。
如有议员在宣誓后违反誓言,草案建议由律政司司长提出法律程序处理,期间议员要暂停职务,直至法庭有裁决。而因宣誓无效、违反誓言、或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而被取消就任资格,五年内不得参选。
受反修例风波影响,香港泛民派在201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中,首次在多个选区大获全胜,取得全港86%的直选议席(388席);而建制派(59席)则遭遇空前惨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