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出于种种原因,决定撤诉(组图)
3月29日,“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来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当年刁爱青遇害一事起诉南京大学。4月6日,被害人家属网上公开发文表示,“出于种种原因,我们决定撤诉了。”
据潇湘晨报报道,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被害人系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在校期间被凶手残忍杀害。受害人遗体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
刁爱青家属称,1996年,被害人刁爱青出事后,给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二十多年来,其家属多次联系过南京大学,但学校均以刑事案件未侦破为由,让其回家等消息,一等便是25年。2021年3月29日,“南大碎尸案”的被害者家属在律师的陪同下,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南京大学的相关材料,法院已经收下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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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提起诉讼8天后,被害者家属在网上发文表示“决定撤诉”,以下是全文内容:
出于种种原因,我们决定撤诉了。作为南大碎尸案受害者的家属,我们还没有等到南京大学的任何回应。这个清明节过得格外煎熬,也发生了一些小插曲。
25年了,每个清明节对我们一家人都是煎熬,我们不想再这样煎熬下去。我们在3月29日向法院提交了对南大的起诉。我们了解到,法院收到诉状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现在7天马上就要过去了,我们还没有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
明天(4月7日),按照规定法院肯定会作出一个回应。更让我们遗憾的是,直到清明假期结束,南京大学这段时间并没有就我们提交的起诉进行任何回应,也没有主动与我们沟通。 而这两天,陆续有工作人员和一些亲朋来到我家,询问我们是否有撤诉的可能,也提出想要慰问家里的老人。
我们的态度是,这是一起正常的民事起诉,我们希望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一个答复,能够给出这个回应的,只有法院还有南大,而不是其他部门。但与本地的领导沟通后,我们撤回起诉的决定。我们还要生活,孩子还在读书,一些家人亲戚也在劝我们,考虑了种种因素后,我们决定撤销起诉。
我们有无奈和苦衷,希望网友们能够理解。我们希望能够与南京大学沟通,了解更多情况。25年了,我们真的不能再等了。我们希望南京大学能给我们一个回复,这25年我们一直在等,案发前我妹妹刁爱青此前在学校经历了什么。我们也希望,南京警方能够继续侦破,早日让凶手落网,给受害者和家属一个答案。我们的父母不能再等了。
律师回应:非常震惊
据红星新闻报道,对此,6日上午,该案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记者,作为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自己也是刚知道这个消息,感觉非常震惊。
“因为据我了解,早前被害人刁爱青的父母和姐姐起诉南京大学的决心是非常大的,我记得几年前刁爱青的父母和姐姐就联系我,一直希望我可以代理他们家的案件。我当时感觉这个案件重大,而自己能力有限,也多次婉言拒绝。后来他们家人一直坚持,让我也非常感动。直到去年我才不得不接受他们的委托,成为该案的代理律师。”“刁爱青的父母起诉南京大学也是他们25年来的心愿,现在突然提出撤回起诉消息,的确让我感觉匪夷所思,毕竟这只是一个民事案件。但作为该案的代理律师,我们尊重委托人的决定。”周兆成律师表示。
对于此案的后续,周兆成律师告诉记者,“我还是希望南京大学可以积极与被害人刁爱青家人积极沟通,希望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纠纷。同时,也希望南京警方可以早日破案,让被害人刁爱青沉冤可以昭雪还被害人家属以公道!”
对刁爱青家人决定撤诉,周兆成律师也深表遗憾,他表示,“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我从刁爱青的家人以及生前好友处了解到,刁爱青是个非常单纯、美丽的女孩子,而且是个文艺女青年。在去南京读书前,刁爱青从不出门,喜欢一个人在房间里读书,我在刁爱青的老宅里就看到过刁爱青的书,每本书虽然陈旧了,但是封皮都包的好好的,可以看出刁爱青生前特别爱书。”“南大碎尸案”已过去二十余年,被害人刁爱青的家属此次控告南京大学的行为,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和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