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冤案?网友曝法院和银行伪造签名,让自己亲属背上450万贷款(组图)
打扰各位了,2017年,因为我被人模仿笔迹贷款一事,在社区发帖反映。后面按法律流程进行陈述,陈述之后,并未收到什么消息,就以为此事就此了断。
没想到,四年后,我再次收到了法院传票......
作为一个小生意人,没干违法乱纪的事,老实努力的生活,却因为被人模仿签名贷款一事,四年内收到两次法院传票,这让我的人生中,莫名的多了一个污点。这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这世间,还有为我们小老百姓申冤的地方吗?
这件事是这样的:
2017年3月,我被工商银行安岳支行告上法庭,理由是我于2014年为某公司在工商银行的两笔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金额高达450万元(本金)。然而,我本人对该公司贷款毫不知情,更从未签署过任何对外担保合同,这凭空而出的天额债务对于我一个小学文化,遵纪守法做小生意的人来说,犹如晴天霹雳。
后面在朋友的建议下,我一方面请求律师积极准备应诉。另一方面及时向工商银行安岳支行反映实际情况,但工行没给我任何正面回应。无奈之下,我只好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同时向新闻媒体倾诉了自己的遭遇。
但这一切,都没有换来工商银行的撤诉和道歉,反而有工行工作人员找到我,又说好话又威胁我,要求我删帖。
在双方协调未果的情况下,法院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法庭上我的律师对相关情况时进行了陈述。但至此以后,该案就没有了下文,我就以为工商银行已进行了撤诉处理,就未再理会该件事情,今年8月3号,我再次收到法院传票。
但不同的是,这次我是被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四川分公司因同一事由告上法庭。至此,我才知道自己头上的冤案根本没有了结,而债主换成了另一家知名央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后面请我朋友查询,才知道当年安岳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判决,驳回了工行安岳支行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工商银行在开庭前将该资产转让给了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如下图:
问题来了:
1、工商银行在该案法院已受理的情况下为什么不等案件判决而急匆匆的将债权转让?如果他们有充分理由和自信,完全可以拿到判决结果才进行转让,但他们没有......。
2、从华融公司向法院提交资料来看,工商银行在贷款逾期后对借款人和部分保证人进行了催收,但却无任何对我的催收资料,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他们放弃对我的催收呢?
3、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接收资产前进行了调查吗?我本人长期在安岳县做小生意,并且安岳工行的工作人员也知道我的联系方式,但从未有资产管理公司人员对我进行询问该笔担保债务情况。
4、不管是工商银行还是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都是专业机构,但与我相关的两分伪造担保合同上的担保人签字明显不一致(如下图),但专业机构审查人员是如何审查的呢?是水平有问题还是参与伪造?
4、债权转让后工商银行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采用公告的方式通知债务人,而此种方式在他们的协议中明确了是在无法通知担保人的前提下方能采用。但他们明明有我的通信方式和工作地点,且就在安岳县城,却偏偏要采用公告方式送达(我作为一个天天忙碌生意的小老百姓,有时间去关注省级以上有影响的报刊吗?)。
那么他们两大公司为什么要这样选择呢?是不是因为现在的老百姓基本不看报纸了?他们在担心什么呢?难道是工商银行故意向华融公司隐瞒了我未在担保合同上签字的事实?
现在,我只有再次踏上艰辛维权的道路,这将耗费我大量精力,而且我现在还要一个人负担儿子上大学高昂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工商银行用自身的格式合同加上伪造的签字,企图让一个平民百姓为其不法行为买单,这本身就是以强凌弱。
没想到,在中国党中央一再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工商银行俨然不顾平民百姓的利益,不从自身查找问题,而是以资产转让的方式向外推卸责任,让我不得不怀疑当年该笔贷款的发放是否存在内外勾接等违法行为,谁能帮助我这样的弱势群体啊?
因此,我希望:
一、工商银行纪检部门主动调查该贷款,公布该笔贷款合同签订时的影像资料,查清伪造合同责任人,还我清白并承担赔偿责任。
二、人民银行、银保监等监管机构介入调查,严厉查处工商银行的不法行为。
三、安岳人民法院公平审判,从下图完全可以寻找真相:
我也恳请法律专家伸出援助之手,助我早日摆脱困扰,同时还老百姓一个朗朗乾坤!不让任何一个底层老百姓,受到欺负和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