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涉垄断限制竞争在韩被罚款11亿元(图)
韩联社世宗9月14日电 韩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公正交易委员会14日决定,以谷歌涉嫌向三星电子等智能手机制造商强加自家安卓操作系统(OS)为由,向谷歌征收2074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4亿元)的罚款。
这是公正委自2016年7月对谷歌韩国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以来,时隔5年多做出的决定。公正委破例召开3次全体会议后才敲定制裁内容。公正委主席赵成旭表示,谷歌限制了移动OS市场竞争,阻碍智能终端OS领域的创新。
谷歌标志 韩联社
公正委认为,谷歌利用安卓系统将移动市占率提升至2011年的72%,迄今阻碍移动制造商搭载竞争对手开发的分支(FORK)操作系统。谷歌与制造商签署有关应用商店许可、早期访问操作系统的关键合同时,要求必须签署反碎片化协议(AFA,Anti-Fragmentation Agreement),以此使制造商推出的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所有终端无法使用和开发其他操作系统。若被发现有搭载FORK系统的终端上市,谷歌便以违反AFA协议为由,剥夺制造商的应用商店许可和早期访问权。
谷歌在制造商新推终端前,要求制造商汇报兼容测试(CTS)结果,并加以审批,严密检测制造商是否违反AFA协议。因谷歌的管制,亚马逊、阿里巴巴等竞争对手即使开发新操作系统,也难以寻找到搭载系统的制造商,进而无法进入市场。三星电子曾于2013年推出搭载FORK操作系统的智能手表GALAXY GEAR第一代,但因谷歌作梗,三星方面不得不放弃自行修改的安卓系统,改用Tizen操作系统,最终未能形成生态系统,于今年8月重新采用谷歌的智能手表专用系统。
谷歌以安卓OS市占率为武器,将与全球主要手机制造商签署AFA的比重提升至2019年的87.1%。在此情况下,微软等非安卓系统难以吸收更多用户从而被市场淘汰。谷歌进而将移动市占率提升至97.7%,进一步巩固自身垄断地位。
公正委指出,谷歌在智能终端领域滥用支配地位,从开发阶段开始就把竞品扼杀在摇篮里,其限制竞争的行为前所未有。除了征收罚款之外,公正委还向谷歌下令禁止在签署应用商定许可的同时与AFA协议强制挂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