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春宫再现!男男情侣窗前赤裸亲热,面向大街无任何遮挡,照片网络疯传(组图)
进行亲密行为时别让人看到是常识吧?早前有男女在启德豪宅露台赤裸亲热,被途人拍下影片疯传,警方事后列作「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拘捕1名36岁女子;近日香港社交网站再疯传另1张「活春宫」照片,显示2名男子在大厦单位窗前疑似进行性行为,面向街上的巨大窗户没有任何遮挡,途人或街坊均可看到。网民斥有关行为令人尴尬且犯法,怒问:「拉返窗帘好难咩?」
有关照片约于上周初在越南等地的社交网站率先流传,其后再于多个国家的Twitter疯传,相信事发地点并非香港。(网上图片)
《香港01》翻查网上资料,发现有关照片约于上周初在越南及东南亚地区的社交网站率先流传,其后再于多个国家的Twitter疯传,然后转到香港社交网站广传,故相信事发地点并非香港。
网上流传的照片拍摄于私人住宅,大厦单位设有露台,外墙簇新。由于照片看到疑似种植于地面的植物,故相信事发位置属低层单位,2名相信是男子赤裸趴在窗前,身体靠近对着街外有所动作,疑正进行性行为。由于屋内灯光全开,途人经过时只要抬头就能望到活春宫的一幕,有人拍下照片后被疯传。
网民指虽然事发地点在屋内,但途人可以清楚看到不雅场面,实在令人尴尬,「屋苑实有小朋友,见到都唔知点解释好」。有人则猜测,室内开灯后玻璃可能会像镜子般反映到屋内情况,令人不察觉其实街外可看到屋内情况,「讲到尾,都系拉返好窗帘先啦!」
虽然事发地点应并非香港,但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早前接受《香港01》查询时表示,以香港法例而言,在「公众可见」地方性交,即属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最高可罚款2000元及监禁6个月;而拍片或拍照后公开发布,则可能干犯《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最高可判罚款100万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