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教师与15岁女生师生恋,7项非礼及非法性交罪成囚3年9个月(图)
中学英文教师与15岁女生发展不伦关係,3年前约女生到其住所看电影,期间涉嫌向女生摸胸接吻,2人赤裸磨蹭。事后女生答应成为其女朋友后,他再涉向女生称“想要全部的妳”,数次与女生进行无套性交。男教师否认非礼及非法性交等共7罪,经审讯后被裁定全部罪成,今(23日)在区院被判囚3年9个月。法官陈广池斥被告滥用事主的信任及师长的身份,刻意令事主沉浸在以为是恋爱的气氛,使一个容易受伤的女孩子自动献身,更令事主患上创伤后遗症,“人生某程度摧毁咗”。法官判刑后寄语勉励事主世界很大,不要因一个男人而自毁前程,望事主能在真正朋友的扶持下,决心站起面对漫漫长路。
被告冯霆麾(37岁)否认2项非礼,及5项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共7罪,指他于2019年1月至8月间,在其住所非礼15岁女童X,另与X非法性交。辩方求情指被告于美国修毕英国文学与写作学位,后回港任职教学工作约10年,期间亦修毕硕士学位,被告对自己的工作有热诚,亦深受学生欢迎。辩方并读出被告、其父母及曾任教的两名女学生所撰的求情信,被告在信中表示自责及悔意,且明白因案件已不能执教鞭,付出沉重代价。惟法官却质疑被告在信中隻字未提事主,认为被告只是表达对因案失去教席的想法,“提都无提到X,何来悔咎?何来自责?”辩方则回应指被告信中表达或较隐晦,强调被告已感悔咎。辩方重申案中没证据指案件涉及暴力或威吓等元素,另提及事主创伤报告中事主述及超逾案情所及的事件,认为法庭量刑时不应考虑该些内容。法官指会据控罪基础量刑,并指从报告中可见X受事件影响甚深,“佢嘅人生某程度摧毁咗,我喺法庭见过咁多,未见过咁凄凉”。
法官判刑时引述X的创伤报告,指X当时因自幼照顾她的祖父去世而情绪低落,又因生母与继母争执令情绪不稳需要治疗。此时获被告关怀,很快便堕入情网。但此关係令她有道德挣扎及受孕忧虑,加重其抑鬱及忧虑感。当X发现被告与另一女生亦拍拖时,更应到震惊失望及伤害,明白自己只是洩慾工具,自我形象重创,自此从朋友圈抽离,却沉浸在社交网页与陌生男性发生性关係,形成恶性循环。
总括而言X就此事患上创伤后遗症,需接受跟进及治疗。法官续指被告与X年纪相差近20年,被告滥用师长角色、破坏诚信,犯案时间历大半年,甚至事后仍操弄X,欲使X不说出真相以使能掩盖罪行。而被告犯案更没有使用避孕套,及同时与其他女性拍拖,使X深受影响,皆为加刑因素。案中虽没有威逼利诱因素,但被告自信其个人魅力,以甜言蜜语及师长身份,令X死心塌地地满足其性慾。法官指作为人师的天职是培育学生、作为男友的责任是关爱女伴,而作为成年人、尤其是男人,有责任给予年幼无知的孩童正确恋爱观念,惟被告却刻意令X沉浸在以为是恋爱的气氛,令X自动献身,行为对X产生伤害,考虑后将被告判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