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民警持枪打伤2人后逃匿,目前正在封控搜捕(图)
26日下午,一则消息在网络上炸开了锅,四川乐山沐川县公安局沐溪派出所民警李某,在该县一小区持枪打伤2人后逃匿。
根据知情人士爆料,21时30分,此消息得到证实,李某打伤两人后逃离,目前整个乐山市都在协同布控、积极抓捕,从17时起,乐山范围内多个高速路口实施交通管制和道路封控。
据有心人介绍,李某之前在公安局的一篇新闻报道上出现过,其中提及李某1986年10月出生,2012年参加公安工作。该报道主要讲述了李某于2021年7月—9月,50天内两次勇救落水者的故事,是一篇正面宣传报道,目前该文章已从官方网站下架。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位2021年还奋不顾身勇救落水老人的民警,变成持枪击伤两人而逃匿的亡命之徒呢?这需要等待官方给我们答案!
目前,两名伤者正在治疗,暂无生命危险,对李某的追捕也在同步展开,后续情况我会继续跟进。
根据目前通报情况,对李某行为作几个可能性分析。
1.故意伤害罪。如果李某只具有伤害故意,持枪击伤两人的非要害部位,那么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故意杀人罪。如果李某具有杀人故意,持枪射击两人要害部位,无论有没有造成人死亡,都构成故意杀人罪,只是既遂和未遂的区别。故意杀人既遂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