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裔申请人狂喜!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哈佛等名校违宪,禁止大学招生录取考虑“种族”因素(组图)
就在昨晚
美国最高法院裁决
禁止大学将【种族】纳入招生录取的因素
这一决定将在美国各校园产生反响
最高法院否决了北卡罗来纳大学和哈佛大学的平权行动计划,法院裁定这两项计划都违反了 1964 年《民权法案》第六章,该法案禁止基于种族、肤色或国籍的歧视。
法官们支持由法律活动人士爱德华·布鲁姆创立的名为“学生公平招生”的组织。
最高法院以投票6比3的结果做出了北卡罗来纳大学招生违宪的裁决
并以投票6比2的结果做出了哈佛招生违宪的裁决。
首席大法官总结道,学校招生必须根据“个人的经历,而不是种族”对学生进行评估。而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平权法案“不可避免地以负面方式利用种族,涉及种族成见,并且缺乏有意义的结束时间”。
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推翻了40多年来在接受高等教育方面,美国大学招生有利于非裔和拉丁裔学生的先例。未来大学校园将有更多白人和亚裔学生。
社会各界对裁决的态度
总统乔·拜登在白宫表示,他“强烈、强烈”不同意法院的裁决,并敦促大学寻求其他实现多元化的途径,而不是让裁决“成为最后的决定”。
最高法院第一位拉丁裔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在异议中写道,这一决定“推翻了数十年的先例和重大进展”。
在另一份异议中,法院第一位黑人女法官科坦吉·布朗·杰克逊 (Ketanji Brown Jackson) 法官称这一决定“对我们所有人来说确实是一场悲剧”。
争议不断的美国大学平权法案
美国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也被称为“积极平权措施”,旨在防止对少数群体或弱势群体(如肤色、宗教、性别或民族出身)的歧视。通过给予这些群体一定的优待,以纠正歧视并实现公平。
根据Ballotpedia的数据,大约有20%的公立大学在招生过程中考虑了种族因素。
一些高校,例如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表示将“种族”作为申请人综合评估的因素之一,以促进学校的多样性。北卡罗来纳大学(U.N.C)甚至将“种族”作为招生中的申请加分项
然而,近年来,对于平权法案的合理性一直存在争议。
根据华盛顿邮报的一项调查,63%的美国人支持最高法院禁止大学在招生过程中考虑种族因素。目前,美国至少有9个州的公立大学已经停止在招生中考虑种族因素,这些州包括加州、佛罗里达州、密歇根州和华盛顿州等。
在2014年,一家保守派非营利组织名为"学生公平录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对一些大学提起诉讼,指控它们基于种族的招生政策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和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
这些案件经过下级法院的审理,下级法院的判决支持了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并在去年提交给最高法院进行口头辩论。
这起案件主要声称亚裔美国学生是平权行动的受害者。尽管亚裔学生的成绩优秀,但相较于其他申请者,在哈佛大学的模糊的"个人评定量表"中,他们在"受欢迎程度"和"积极的性格"方面得分较低。
最近在留学圈引起轰动的例子是一位华裔男生,他得到了SAT考试中近乎满分的1590分,其中数学部分得分满分,而他的高中平均成绩(GPA)为4.65。然而,他申请了麻省理工学院、加州理工学院、普林斯顿大学、哈佛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但所有这些学校都拒绝了他。
SFFA和哈佛之间的纠纷已经持续了近十年。早在2014年,SFFA就起诉了哈佛,指控学校在过去几年中偏向录取其他种族而不是符合入学条件的亚裔学生。
SFFA指控哈佛存在亚裔歧视,违反了民权法案第六章。而对于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指控,则是学校不愿采用"种族中立的替代方案"。
这个备受关注的案件于去年底在美国最高法院开庭,今天终于公布了判决结果,裁定美国大学招生政策违宪。
写在最后
这场风波的最终结果将带来怎样的变化仍然未知
是否会将"Race blind"扩展到其他领域仍然成为一个问题
让我们拭目以待!
领航名校将持续关注美国大学招生原则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