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绿卡华人禁止买房!法官做出判决:继续执行,抗议无效(组图)
美国中文网报道,华人针对佛州"限制*国公民购地"新法的起诉,周四传出新消息。
当天,一名联邦法官拒绝了华人原告“针对该法发布临时禁制令”的请求;法官的判决使得佛州这一法律在诉讼期间继续有效。
法官称,原告不太可能证明该措施是出于歧视或缺乏“理性依据”。
佛州塔拉哈西的联邦地方法院法官温森(Allen Winsor)说,由于这项禁令是基于公民身份,而不是族裔或原国籍,因此可能并未违反美国宪法或禁止住房歧视的法律。
这项名为SB 264的法律于7月1日生效,它对佛州的土地所有权设置了两套限制。
第一套限制措施禁止来自“受关注的外国”的非美国公民购买或拥有佛州任何“军事设施”或“关键基础设施”10英里范围内的土地。
第二套限制措施禁止来自敌对国家的非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以及“在*国定居”的个人在佛州拥有或购买任何房产。
根据该法律,*国公民和向他们出售房产的人将面临最严厉的限制和处罚。
该法律仅有少数例外,允许这些国家的非旅游签证持有者拥有一处距离关键基础设施至少5英里以外的房产。
5月份,由前总统特朗普任命的温森曾驳回四名*国公民试图阻止该法律生效的努力。
而在这一起案件中代表原告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律师戈尔斯基(Ashley Gorski)周四称,该组织将提起上诉。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称,佛州这项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平等保护和正当程序条款,以及联邦《公平住房法》(FHA),该法禁止基于种族和国籍的住房歧视。
拜登政府上个月提交了一份简报,支持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观点。
周四,温森在51页的裁决书中写道,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认为,在没有任意或不合理依据的情况下,各州可以拒绝外国人对其境内土地的所有权权益”。
他还指出,鉴于这项法律适用于任何在*国“定居”的人,也就意味着适用于最初不是来自*国的个人,因此不存在基于任何受保护特征的歧视。
温森进一步写道,原告在这项法律通过时,并没有“显示出是非法敌意促使立法机关通过这一措施的巨大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