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合法”留在国外,中国女子竟然......(组图)
这张图
还“隐藏”了一枚章
大家猜猜在哪里
8月9日
贾女士持中国普通护照入境
珠海边检总站
拱北边检站的移民管理警察
在查验证件时
发现上图这一页
有点不太一样
立马警觉起来
贾女士可能有违法嫌疑
移民管理警察正在查验贾女士护照。
经过
拱北边检站证件鉴别室认定
贾女士的护照
曾经盖过章又处理掉了
经调查
原来
2020年2月
贾女士持中国普通护照和旅游签证
前往马来西亚
这一待
就是3年
贾女士自称在马来西亚
交往了一名男朋友
想长期逗留
但是
贾女士办的旅游签证
只能在马来西亚停留一个月
贾女士很慌
为了“合法”留在马来西亚
四处打听
找到了一位当地“中介”
“中介”说
“我可以找人帮你画一个假章”
“这样就能合法待着了”
今年
贾女士想在马来西亚工作
必须办理工作签证
又一位当地“中介”出现
告诉她
工作签证审查严格
这个假章可能被查出来
但是没关系
“我可以找人帮你擦掉”
“保证没人看得出来”
结果
贾女士一回国
就被“火眼金睛”的移民管理警察发现了
撒了第一个谎
就要用无数个谎言去圆
付出更大代价
贾女士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贾女士的行为
属于“持用变造的出境入境证件入境”
拱北边检站
依法对贾女士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
并对其持用的中国普通护照予以注销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七条 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该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出境入境证件无效。
公安机关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证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消失的Ta
大家看出来了吗?
此外
持用乱涂乱画的护照出入境
在耽误自己行程的同时
也会面临行政处罚
所以
大家还要管好“熊孩子”和“毛孩子”
希望不会再在口岸看见这样的证件
愿大家
合法出行
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