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级男孩被室友性霸凌事件有后续了,但通报背后的这4个疑点呢?(组图)
一开始,还以为是条假新闻。
毕竟它恶劣的程度,已经突破了正常人对霸凌的想象。
结果没等到辟谣,反而等来了工作组连夜进驻学校调查的消息。
事情,发酵于大同某小学四年级家长群里流出的聊天记录。
一位10岁男孩的妈妈泣血控诉:
“赵某妈妈,晋某妈妈,你们怎么教育的孩子?
你们的孩子公然欺负我们孙某,让我们孩子给舔小xx,每天打我们孩子,说一句话打一巴掌……
他们从辱骂,殴打,升级到身体上的侮辱。”
包括,但不限于上完厕所,强迫孙某舔干净他们身体的多处部位,包括最隐私,最肮脏的地方;
用被子把孙某蒙住,压住长达30分钟;甚至还出现了猥亵、侵犯行为。
这些令人发指的非人折磨,从每晚,逐渐演变成每天中午以及晚上。
他们还警告孙某,敢告状,就见他一次打他一次,打到他死为止……
即便用最隐晦的语言描述这些过程,也刺耳,刺眼,刺得人心里痛。
再多的我不忍心再列举,图片里,孙某母亲的控诉书,写得更加直白。
不知道孙某被欺负了多久,他一直沉默着,承受着,没告诉任何人。
直到在家里表现出厌学、轻生倾向,不断重复着“不想活了”,才在家长的再三追问下,说出自己被霸凌的种种经历。
不敢想象这对父母,听着自己一手养大的儿子,一件一件,慢慢讲着自己过去一年半在校园遭受的虐待和折磨,有多撕心裂肺。
也无法理解,这种骇人听闻的同性之间的性霸凌、性虐待事件,是如何在老师们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一年半之久,却一直没被发现的?
从23号事情爆上热搜,等了4天,终于等来了官方通报:
因赵某和晋某是未成年,只能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对赵某、晋某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校长解职,辞退副校长和小学部主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涉事班主任和生活老师。
该处罚的处罚了,该开除的开除了,该惩戒的惩戒了。
这事是有了一个结果,法律上有理有据,可伦理人情上并不能服众。
一个10岁的男孩,平白无故遭受了长达一年半的施暴。
长时间被欺辱,可能扭曲的不仅是他未来对性的态度,还有他自己的人格、性格和幸福感。
一辈子的噩梦和阴影,一句“训诫”就轻飘飘地揭过去了。
施暴者,挨了几句训话,不痛不痒,甚至没被勒令退学,还可以正常上课。
那班级里的其他孩子怎么办?他们会不会重新物色霸凌对象?
施暴者换个名字,换个学校,换个城市,长大了谁还知道他们曾经的罪行?
就像媒体评论的,有些恶魔,是慢慢地披上人皮;有些人,很小的时候就丢掉人性。
多少父母看完之后,心里估计都像被插了一把刀子。
一桩桩击穿我们认知底线的校园暴力事件,一件件“高度重视”但因为是未成年人从而逃过惩罚的新闻,一次次叫我们咬牙切齿,又回回叫我们无力反击。
随着通报的发出,这件事估计也就告一段落了。
可藏在这起新闻后面,真正需要探究和重视的呢?就这么算了吗?
对霸凌的姑息,无异于充当帮凶。
基于此,我有几个问题,不得不问——
第一,为什么9岁的孩子,会无师自通这种近乎变态的性暴力行为?
新闻采访里有一个细节,孙某在父亲的追问下,得知“儿子自小学二年级开始便经常遭受赵某凌辱”。
图源@央视网
那时候,赵某可能只有7、8岁。
在如今便捷又没有门槛的网络社会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心理、生理早熟的程度,已经远超过去。
有着无尽生理冲动和性幻想的他们,会更想搜罗相关信息。
科普博主@第十一诊室 曾统计过:
大多数男孩的性启蒙教材,黄色网站排第一,但比这更早入侵他们生活的,是家里藏在抽屉角落的黄色刊物、父亲的硬盘,以及不小心撞见的父母的夫妻生活。
“2、3岁的时候,那时候父母为了方便照顾我把我放在床边,他们认为孩子小不懂事,然后我目睹了他们的‘摔跤运动’。”
“四五年级时,玩得好的同学打闹时会袭胸或丁丁;到了六年级,班里流传过各类以描写见长的小黄书,其中不乏虐待受虐的那种。”
当你以为孩子还小时,他已经什么都懂了。
如果性教育不到位,家教不到位,那些藏着恶劣心思的小恶魔们,反而会模仿此前的那些恶性事件,钻法律的空子,为所欲为。
一次施虐不被发现,下一次就更加得寸进尺;
一个人施虐不被惩罚,另一个人便顺势加入。
就像书里写的,成年人的善是复杂的善,小孩子的恶是纯粹的恶。
第二,为什么孙某被凌辱一年半之久,也不告诉父母?
这起恶性事件,最让我心疼的便是这个沉默的孩子。
他才10岁,弱小无助,被同龄人欺负后本应想到告诉爸爸妈妈,可他宁愿独自承受痛苦,也不愿向家里人吐露半分。
报道里,男孩的父亲说,此前也曾察觉到孩子的异常,只当作是他学习压力大,没有深问,没想到他竟承受了这些。
不免反思,我们是不是把校园环境想得太单纯了。
以为孩子都是天真无邪的,矛盾都是小打小闹,苦恼都来自学习压力。
于是习惯性教导孩子要有教养,懂谦让,
可时代变了,网络发达,孩子早熟。
甚至有的小孩会在初中政治课老师刚讲解完《未成年保护法》后,笑嘻嘻地说出一句:“我们放学以后去犯罪吧。”
孩子的社交比想象中更加残忍,沉默是被霸凌者的宿命。
可是,凭什么我们的孩子要承受这些苦难,而施暴者却可以无痛回归正常生活?
凭什么我们教导孩子要文明,有素质,讲礼貌,他们的孩子却可以跟头野兽一样?
是时候改变一下教育方法了。
电影《美国狙击手》里,少年时期的凯尔为了保护被霸凌的弟弟,挥拳暴揍男同学,父亲以这段简单粗暴的“牧羊犬理论”教育两个儿子为人善恶的标准:
“这个世界上人分为三种,羊,狼和牧羊犬。
有些人认为,魔鬼并不存在,如果出现仇恨,他们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这就是羊。
对立的存在,则是使用暴力的捕食者,这部分人信奉弱肉强食,捕食弱小,他们是狼。
再来就是那些防止侵略、保护羊群的人,这一小部分人叫牧羊犬。
我们家不养懦弱的羊,而若你们变成狼,我会让你们死得很难看。
但是,要懂得保护自己,要是有人想和你打架,或者欺负你,我允许你们下狠手。”
第三,赵某、晋某犯下如此恶行,一句“训诫”就了事,真的合适吗?
这点,已经有法律专家解读了。
“已经是在法律范围内给予的最严厉的处罚。”
可要说真心话,我借用同行@老雾 的一句话,靠嘴巴说如果管用,人类社会早就不需要监狱了。
前几天有条新闻,一名13岁的女孩被4个未成年男孩逼着喝了一瓶白酒,导致休克。
而其中一名男孩朗某,就是今年6月份,逼迫一名12岁男孩吃粪便的肇事者。
当时那件事闹得那么大,公安机关立了案,对朗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家长对他严加管教。
有用吗?让他转性了吗?
这次把女生灌到休克,又是“对朗某等四人予以训诫,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当作恶不用负法律责任,又怎么指望爹妈能管教好。
或许,法律可以修改得更加完善。
如今太强调对未成年的保护,而忽视了惩戒,才会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只保护人渣”这样的舆论出现。
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时,有专家曾建议针对极端恶性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引入“恶意年龄补足原则”:
即对于犯罪行为极为恶劣,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如果主观恶意大,这种“恶意”可以把自然年龄差的部分补上,追究刑事责任。
换句话说,就是立法的初步划定范围加上了人为的二次筛选。
未成年人作了恶,我们可以探讨惩处制度的特殊性,但特殊不等于缺位,否则,就是让受害者一次又一次做让步和牺牲。
制度的短板如果不补齐,坏孩子长大,会继续贻害人间。
第四,为什么一出事就找xx妈妈,爸爸呢?
回顾孙某母亲的控诉,第一句,是“赵某妈妈,晋某妈妈,你们怎么教育的孩子?”
大家都习惯了,也默认了,教育孩子是母亲一人的职责,很少有人会剑指父亲。
隐形爸爸的问题都被谈烂了,我不再赘述,就讲讲父亲在青少年犯罪中有多大的影响吧。
调查了无数惨无人道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后,南非作家卡西·卡斯滕斯在《世界需要父亲》一书里,清楚列出:
“63%的自杀者来自父亲缺失的家庭;
80%的报复性强奸犯来自没有父亲的家庭;
来自父亲缺失家庭的孩子,产生情绪和行为问题的概率是健康家庭孩子的两倍。
因为父亲缺失,男孩们被迫加入帮派,女孩们提早性成熟,追求性刺激。诸多问题浮现,这只是冰山一角。
世界面临的最大危机是家庭危机,而父亲的缺失是问题的中心。”
尤其是养儿子的家庭,父亲就是一把悬于孩子头顶的戒尺,既权威又震慑,让孩子处处产生敬畏感。
这是母亲给予不了的。
缺席的父亲,是孩子心口的诅咒。
写得有点长,不知道有多少人能看到这里。
大家有想说的,可以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希望我们今天的追问和思考,不要只停留在这一个案件,未成年人的红线还有很多,只有关注、呼吁,才能推动事件的进步。
也更因为: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你不只是在为别人家的孩子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