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广发小三性爱视频要赔偿吗? 法院这样判获赞正道之光(图)
男律师与女教师发生婚外情,期间律师拍下两人性爱视频,律师妻子怒将两人裸聊视频等散发给女教师的单位领导及其女儿等人,被女教师将其夫妻以侵犯隐私权提告。一、二审法官均认为,律师在女教师知情下拍视频,且刘女投诉「有合理性」,判决不需赔偿,律师夫妻删除相关照片视频即可。
有网民赞法官判决是「正道之光」;也有网民批「小三也应有人格尊严」。
示意图。(取材自推特)
据澎湃新闻报导,广州中院发布的二审判决书显示,喻男是一名律师,其与刘女在2000年结婚。2020年11月,喻男与教师周女结识,之后双方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2021年12月11日,刘女向周女工作单位广州某小学的校长邮寄「投诉信」、向所在区教育局邮寄「投诉信」投诉周女插足她与喻男感情。同日,刘女向周女的女儿邮寄「求助信」,签收结果显示由周女前夫张男转周女女儿。都附了周女与喻男的性爱视频、裸聊视频。2022年4月30日,刘女再向区教育局、喻某、周某二、张某某邮寄内容大致相同的投诉信。
此后,周女将刘女及喻男诉至广州天河区法院,请求有四项:1.刘女、喻男停止侵害周女隐私权,删除所保留的涉及周女的照片、视频及录音,停止骚扰周女;2.刘女、喻男向周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3.刘女、喻男向周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人民币,下同);4.本案诉讼费由刘女、喻男承担。
周女主张其不清楚喻男的家庭情况,误以为其单身与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知道喻男有配偶后便与喻男分手。喻男多次偷拍两人的不雅视频及音频并将其保存在刘女可以轻易获取的U盘中,使得刘女获取案涉视频后任意散布到周女的工作、生活圈子中,导致周女社会评价降低、严重影响周女的工作生活。
刘女、喻男答称,周女明知喻男的婚姻关系,喻男提供其住所的监控视频、与周女微信聊天纪录、音频等予以证明。刘女提供周女车辆出入刘女、喻男小区的纪录、周女与喻男在家中的不雅视频为证。同时,喻男称案涉视频并非偷拍,拍摄视频是周女同意至少周女是清楚的,其提供周女与喻男的不雅视频等为证。
刘女称其并未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视频,其向周女工作学校的校长、所属教育局进行投诉请求调查周女插足刘女、喻男家庭是正当的,因教育局不作为,才再次投诉。喻某是周女与喻男共同的朋友,张某某为周女的前夫,通过张某某将材料转给周女的女儿,周某二是周女的好朋友,希望通过他们对周女行为进行规劝,不要破坏刘女、喻男家庭。
广州天河区法院一审认为,周女为一名工作多年的教师,具有一定人生阅历,其多次出入刘女、喻男的家中,其主张误以为喻男是单身并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有违常理。周女在明知喻男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喻男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公序良俗。
同时,法院认为,自然人均享有隐私权,周女主张喻男偷拍双方不雅视频,侵犯其隐私权,但未能证明喻男有偷拍、传播该视频,依据不足,对其要求喻男向周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向周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的主张不予支持。
刘女在发现周女与丈夫喻男的不正当关系后,其向周女所属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有其合理性。对于刘女向周女的女儿、前夫、朋友等传播案涉视频的行为,确有侵犯周女的隐私权。
因此,依据「民法典」规定,法院认为,刘女所传播视频范围较窄,且均是与周女有特定关系的个人,亦未造成严重后果,一审法院综合认定周女要求刘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的主张不予支持,但刘女应删除其所保留的投诉信、求助信所附材料中涉及周女的照片、视频、录音。因案涉照片、视频、音频确系涉及到周女大量隐私,喻男应同时予以删除,刘女、喻男不得再行传播。
最终,天河区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刘女、喻男于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删除其所保留的投诉信、求助信所附材料中涉及周女的照片、视频及录音;二、驳回周女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审受理费500元,由周女负担400元,由刘女负担100元。
一审宣判后,周女及刘女均提起上诉。周女认为应当赔偿其精神抚慰金等。刘女认为视频和录音删除后将失去继续维权的证据,明显不合情理。两人上诉均被驳回。
网民对法官判决分持两极化意见,不少网民称赞法官「优秀」,是「正道的光」,「再一次验证了法治社会」,「无需赔偿?牛」,「要不直接给小三判个刑吧?」。也有网民批评「还有王法吗」,「一码归一码吧?这么做不算传播色情淫秽?」「小三是可恶的,但就没有人格尊严吗?」「你可以说她是小三,但把她的不雅照发给她熟人,她女儿看,应有个度与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