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前院溜达,澳女竟被罚$288!“从来没听过这规定”(图)
Yahoo新闻12月6日报道,由于宠物狗在自家前院违反了一条鲜为人知的规定,一位沮丧的狗主人被处以288澳元的罚款。
这只马尔济斯西施犬没有攻击任何人,也没有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在澳洲,这两种行为都是要被罚款的。
这只没有拴绳的小狗在房子的车道上被发现,然后被邻居逮了个正着,并拍下了照片。
据开出罚单的墨尔本Bayside市议会称,宠物没有“被安全地限制在主人的房舍内”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意味着在前院和车道上漫步是不被允许的。
但来自Sandringham的女子Judy Murphy声称,她以前从未听说过这一规定,她对此“很不高兴”。
79岁的Murphy说:“议会并没有在他们的网站上公布这项规定,我本以为他们会全面披露相关信息,因为这是一项鲜为人知的罚款。”
Judy Murphy和她的宠物(图片来源:Yahoo)
她补充说:“也许议会可以在每年的动物登记(通知)上,印制所有有关动物安全的法律。”
Murphy表示,她可爱的小狗“连苍蝇都不会伤害”,她不明白为什么邻居会对小狗有意见。
但议会发言人证实,在议会“多次接到投诉”狗没有被限制在房屋内之前,这位Sandringham居民已被“多次约谈”。
“(该居民)知道她的狗需要被留在物业内,以防止伤害、滋扰或攻击发生。”Bayside市议会的城市规划和设施主任Matthew Cripps告诉雅虎新闻。
“狗主人需要确保他们的狗被留在自己的物业上。让狗在没有围栏的前院或没有安全措施的空地上游荡,违反了《家养动物法》。”
虽然其他宠物主人说这一规定“太疯狂”,但这一规定适用于全州。
Cripps证实,该罚款是《家养动物法》规定的固定金额,不能更改。
维州的法律规定,宠物主人“必须将狗安全地限制在物业内”。这意味着所有的院子都必须有一个封闭的大门和防逃栅栏,宠物狗不能跳过、钻过或穿过,访客也必须能够安全地进入您的前门,而不会被您的狗拦住。
在新州,狗主人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狗从饲养狗的地方逃跑。
根据《1998年陪伴动物法》(Companions Animals Act 1998),在所有公共场所,包括在人行道上,狗必须用皮带拴着,但指定的不拴绳公园除外。
(Ray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