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女教师被“老头乐”撞倒身亡,最新进展(组图)
据极目新闻报道,一个月前,河南新野县22岁女教师被一名老人驾驶“老头乐”撞倒,不幸身亡。死者家属对外称,肇事方负本次事故全责,但却玩起了“消失”。12月27日,记者从新野县官方获悉,此案已到法院审理阶段,目前民事部分调解结束,刑事部分正在审理中。
▲被撞身亡的女老师(图源:河南都市频道)
11月20日,河南南阳市新野县一名22岁的女教师小婵在买菜途中,不幸被一辆“老头乐”撞倒,最后因伤势过重去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显示,驾驶“老头乐”的老人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了解,大众俗称的“老头乐”,主要是指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具有价格便宜、手续简单等特点,深受老年群体喜爱。
12月21日,河南都市频道报道称,肇事老人年满75岁,死者家属表示,事发后,肇事老人及其家属一直未出面主动协商处理。
27日,新野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案已到法院审理阶段。记者从官方权威知情人士处获悉,本案的民事部分已经调解结束,刑事部分正在审理中。
▲交通事故认定书(图源:河南都市频道)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分析认为,肇事老人发生交通事故致女老师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限制自由的措施,但如果肇事老人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且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后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其可能会被取保候审。
“如果肇事老人年满75周岁,根据现有法律条文规定,其被取保的机率更大,且会被法院判决相应减轻处罚。”袁三慧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交通肇事罪作为过失犯罪,符合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此外,袁三慧表示,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如果肇事者的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可能会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