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抢电视遥控器!36岁台中逆子持水果刀杀害父母!母亲不治父重伤(组图)
台中市北屯区发生一起儿子砍杀父母亲命案。36岁许姓男子,疑似为争看电视,和父母亲起冲突,愤而持刀砍杀双亲,亦有台媒指,许男是不满68岁的母亲不会使用电视遥控器,愤而行凶。
36岁许姓男子一家三口的合照。(翻摄脸书)
台中市警方表示,4月10日深夜在北屯区崇德六路巷道内的民宅,36岁的许姓男子,疑似为了和母亲争看电视起冲突,愤而持水果刀刺杀双亲;其中胸部、腹部等身中多刀的妈妈,在警察和消防赶抵时已经没了呼吸心跳。
台中市警第五分局侦查队长曾建富受访时表示,「儿子跟妈妈因为电视遥控器操作起了口角,儿子到厨房拿水果刀对妈妈刺伤。」
父亲则是在吓阻儿子行凶时,头部和手部也被刺伤,许姓男子右手也在行凶过程中受伤。一家三口经119救护车紧急送医抢救,68岁的母亲,因为伤势严重,经医疗团队抢救,还是宣告不治。
案发现场遭警方以黄色布条封锁。(网络图片)
涉嫌杀害母亲的许姓男子,警方除了当场压制,并以涉及杀人「现行犯」逮捕戒护送医;许父经送医治疗后,无生命危险。
附近邻居透露,当晚深夜突然听到打斗声,「就听到乒乒砰砰的声音,我吓到」。邻居指出,许姓男子的父亲是铁工厂的老板,母亲在邮局上班,许姓男子10多年前发生车祸,身心受影响工作也不顺利,父母退休后出钱让儿子在住家一楼开咖啡厅,希望他自立更生,但生意似乎不好。
邻居表示,「(咖啡厅)生意不好,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他同学会来捧场,然后到了最近这几年,几乎都没有人来。」
台湾刑法:杀害直系血亲加重其刑
全案经警方侦讯后,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嫌,移请台中地检署侦办,检方将安排验尸、厘清案情后再行追究刑责。
根据台湾《刑法》第271条规定:「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直系血亲尊亲属,犯前条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