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与邹勇购楼纠纷案今日在香港高院开审
2013-10-24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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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今日上午10时,“大师”王林与邹勇香港公寓楼纠纷一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南都记者获悉,该案涉案金额共计1100万港币左右,包含80 0万购楼款及30 0余万装修款等费用。王林与邹勇均不会出席庭审。
本案原告王林称,2008年9月份,邹勇看中位于香港北角一处居民楼房产,该楼与王林的香港居所在同一小区内。由于邹勇不具备香港身份,王林替邹勇支付了用于购楼的800万房款及随后的300余万装修等费用。由于邹勇一直未向王林支付该款项,王林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要求邹勇归还该公寓楼。王林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了全部支付及转账清单。
邹勇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并不知道王林就此公寓在香港起诉他。他称,2008年他在香港同时购买了两处公寓楼,一处800万港币左右自用,一处660万港币左右送给王林,为王林向其索要。为此,他共计向王林支付了现金1500万港币,是与朋友一同送到王林在深圳的居所。有证人为证,该证人为芦溪一名姚姓民警,他也是邹勇与王林相识的介绍人。邹勇称不会理会这起诉讼,“懒得去管,我是做实业的,哪有这么多闲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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