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蒙冤8年不满113万国家赔偿 将申请复议
2015-03-18
来源: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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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7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发布消息称:2月15日,该院依法对赔偿请求人念斌二审宣告无罪赔偿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先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8.9万元;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精神损害抚慰金55万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念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对于福州中院总计约113万的赔偿,念斌姐姐念建兰认为,这是对念斌的“二次伤害”,将用尽法律附属的权利来捍卫念斌所被侵犯的权利。
念斌代理律师公孙雪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她本人已经抵达福州,下午将去福建高院提交国家赔偿复议书。对于福州中院的赔偿决定,除了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没有异议之外,其他几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赔偿抚慰金、伤残赔偿金等均要申请复议。
公孙雪介绍,按照法律规定,福建高院接受赔偿复议书之后,一般在3个月内必须给以答复,如果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6个月。
事实+
念斌案始末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其中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过侦查,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将其逮捕,并提起公诉。该案历时8年10次开庭审判,念斌4次被判处死刑,直到2014年8月22日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无罪当庭释放。
2014年9月,平潭县公安局对“念斌案”重新立案侦查。11月,念斌曾两次因“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办理护照遭拒。12月25日,念斌向福州中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2015年1月31日,念斌案被写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15日,福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对赔偿请求人念斌二审宣告无罪赔偿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先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8.9万元;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精神损害抚慰金55万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念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关键词:
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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