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警方: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豹猫
新传媒在线网讯(平凉日报记者 姜慧仁 文/图)“你们快来看看,我家养的兔子被‘野猫’咬死了七八只……”2月15日,灵台县龙门乡崾岘村村民李海蛟向龙门派出所求助。
接警后,民警屈晓亮和周小飞立即赶赴现场,在李先生的兔场里发现一只“大猫”。后林业部门辨认——大猫为豹猫,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豹猫(猫科类)。据介绍,豹猫的体型与家猫大致相仿,亚种的差别比较大,豹猫是夜行动物,通常以啮齿类、鸟类、鱼类、爬行类及小型哺乳动物为食。除了交配季节外,它们一般为独处。由于近期大雪封山,豹猫林中笕食困难,夜间潜入兔场捕兔时,被困于兔笼,经检查该豹猫体长约40公分,未发现明显外伤。民警将豹猫带至龙门林区,放归大自然。
豹猫,别名狸猫、石虎等,体型略大于家猫,通常以鸟类、鱼类、爬行类及小型哺乳动物为食。2009年,豹猫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为国家“三有”(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近年来,灵台县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日益改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也持续增多。为此,该县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在全县营造出了保护野生动物、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有效地保障了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