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有雷!《華燈》兇手們會被處什麼刑責? 判最重竟是他
記者李欣容/台北報導
《華燈初上》第三季上線後引來熱烈討論,隨著命案的全貌水落石出,兇手也各個受到法律制裁,令人好奇,沒有演到的部分,這些兇手如果在現代,會被判什麼樣的罪行呢?《ETtoday》記者詢問律師黃帝穎得到解答。
▲花子因被激怒殺了蘇媽媽。(圖/翻攝自Netflix)
一、「花子」李淑華(劉品言 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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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中花子用煙灰缸將蘇媽媽(楊謹華 飾)砸死,雖然是因為先被辱罵「狗」因而激起憤怒,律師黃帝穎說,「不論被辱罵是狗有多憤怒,拿硬物攻擊頭部,因可預見人因此死亡,仍執意下手,應構成殺人罪,依據最高法院四十三年台上字第一○九號判例意旨,若行為人於行為之際,手持木棍等工具向被害人頭部猛擊時,主觀上即有殺死被害人之不確定故意,不論拿煙灰缸或折凳等硬物猛烈攻勢他人頭部,都可能被認定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被害人死亡,即可能被判殺人罪責。」
而殺人罪是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前科者會影響量刑。
▲阿達知法犯法。(圖/翻攝自Netflix)
二、「阿達」李健達(章廣辰 飾)
一開始阿達只是幫忙棄屍,黃帝穎表示,根據刑法第247條,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警察共同遺棄屍體,則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但是阿達還有參與毒品走私,公務員販毒,加重其刑最重死刑,且開車把江翰(鳳小岳 飾)撞死也是殺人罪。
▲亨利利用百合走私毒品。(圖/翻攝自Netflix)
三、亨利(王柏傑 飾)
黃帝穎解釋,劇中的「白粉」應是海洛因的俗稱,屬於第一級毒品,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修杰楷飾演的葛檢與亨利男男床戲令人吃驚。(圖/翻攝自Netflix)
四、葛檢(修杰楷 飾)
葛檢也是走私毒品,和「亨利」一樣的罪行,但是根據刑法第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另外公務員販毒,加重其刑最重死刑。
▲百合後來協助警察抓到亨利。(圖/翻攝自Netflix)
五、百合(謝欣穎 飾)
雖然百合也有幫亨利販毒,但是她犯後有悔意,且協助辦案,法院應減輕其刑。
▲羅雨儂企圖煙滅證據。(圖/翻攝自Netflix)
六、羅雨儂(林心如 飾)
羅雨儂為了保護花子,將錄音內容洗掉,但是因為湮滅尚未進入偵查中的證據,因此不構成湮滅刑事證據罪。
不過因為罪責和犯罪者的動機、過程以及心理狀態及各種細節有關,本篇僅採取有演出的部分詢問律師,且戲劇乃虛構故事,希望觀眾著重於演員的表演上,並理性討論,無論如何,該劇都已成為入圍金鐘獎的大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