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传奇首页
游戏我的天下首页
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2日 24.6°C-30.3°C
澳元 : 人民币=4.72
悉尼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拉锯4年多,阿里终于用2.5亿美元“摆平”这起集体诉讼

2019-04-30 来源: 华尔街见闻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4月26日,阿里巴巴及部分现任与前任高管决定支付2.5亿美元就2015年1月起至今的联邦证券集体诉讼达成和解。

对此,阿里巴巴回应称,双方已经对该诉讼达成一致,此诉讼所依据案例,跟阿里巴巴信息披露准确度和管理透明度毫无关系。

阿里巴巴法务相关负责人称,在事实已经明确的情况下,再为一份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会议纪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毫无意义。这样的漫长诉讼既无益于保障股东的利益,也无助于阿里巴巴专注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和解一旦得到美国司法部门的批准,这起集体诉讼案的费用结算工作也将开始进行,关于此案的最后一次听证会将在今年10月左右进行。

01

一份会议文件引发的拉锯战

2015年1月28日,原国家工商总局在官网刊登了题为《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的文章。

《白皮书》一文显示,2014年7月16日,原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行政指导工作小组联合浙江省工商局、杭州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在浙江省工商局召开了行政指导座谈会,阿里巴巴集团主要负责人员及核心部门管理团队与会,接受行政指导。为了不影响阿里巴巴上市前的工作进展,该座谈会以内部封闭的形式进行。

对于该次行政指导座谈会,由于属于内部性质的会议,当时并无相关媒体报道,而阿里巴巴在当初的上市招股说明书也未对其予披露。

在两个月后的2014年9月,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

2015年1月底,当该次会议被以《白皮书》形式公开后,在美股市场引发了广泛关注。

纽约集体诉讼一案的原告诉称,阿里巴巴及其高管违反了美国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案,对重要事实做不实陈述,或省略重要事实,使得在当时情况下产生误导。

具体是指公司没有向公众披露2014年7月和工商总局之间的会晤,没有公布官方对阿里巴巴诸多可疑——甚至非法——的商业实践引起的注意。

2015年1月30日,原国家工商总局发言人正式表态,2015年1月28日工商总局网监司发布的“白皮书”文章并非白皮书,实质是行政指导座谈会会议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随后,相关文章也从原工商总局官网予以下线。

但是,这份文件让刚刚上市不久的阿里巴巴股价大跌,两天时间里市值蒸发近330亿美元,还为国际做空机构和律所在资本市场狙击阿里巴巴提供了机会。

随之而来的集体诉讼,成为一场卷入众多利益相关方、耗时耗力的拉锯战。

02

长达四年多,

两起诉讼终将画上句号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15年10月,同样是与该《白皮书》一文所涉的相关内部座谈会相关,以Gary Buelow为代表的原告方将阿里巴巴诉至加利福尼亚州法院。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的诉求和上述集体诉讼相同,Buelow认为阿里巴巴应该在IPO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14年7月与原国家工商总局及国内若干区域性地方监管机构的会面。

此后,这两起案件交错进行。

2016年6月23日,就阿里巴巴在纽约遭遇的集体诉讼一案,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起诉。当时阿里巴巴曾发布声明称,“对这一裁决表示欢迎”。

在该案件中,法院认定,阿里巴巴的信息披露“准确而充分坦诚”。

法院认为,原告未能证明阿里巴巴曾作出虚假陈述,亦未能证明阿里巴巴曾有意欺瞒投资者,法官表示,阿里巴巴“并没有义务披露7月16日会议及受到行政指导,因为7月16日的会议最多只能被看做是一次与监管机构的非正式会议”,并裁定“准许被告关于驳回原告起诉的申请。”

美法院在判决书中提到,2014年7月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及省级工商部门的代表召集阿里巴巴开会,就其淘宝及天猫平台上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指导”。

2017年12月5日,美国第二巡回法庭作出二审裁定,将关于阿里巴巴IPO前信息披露的诉讼发回重审。

对于在加州进行的Buelow诉阿里巴巴一案,阿里巴巴同样需要完成配合相关司法调查,走完相关程序。

两起纠缠阿里四年的案件,在今年终于相继化解。

今年元旦,阿里巴巴同意支付7500万美元,与Buelow诉阿里一案的原告达成和解,在该诉讼中,法院没有发现阿里巴巴存在任何违法或不当行为。

而阿里以2.5亿美元的费用来化解始于2015年的集体诉讼,将会是阿里彻底脱离这两场诉讼的句号。

实际上,在美国,类似的案件大多以和解告终。据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协会的数据,在1991年到2001年间,平均有81%的证券集体诉讼案在开庭前达成和解,18%被法院驳回,只有1%的诉讼案走完一审的全过程。

关键词: 阿里马云诉讼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